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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进口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和南澳大利亚州原木的通知

2020年12月0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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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植函〔2020〕90号

广东分署,各直属海关:

因在进口澳大利亚原木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,2020年10月31日、11月11日,我司发布警示通报暂停澳大利亚昆士兰州、维多利亚州原木进口。近日,上海、宁波、厦门、青岛海关又在进口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、南澳大利亚州原木中截获活的林木害虫。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,保护我国农林生产和生态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》等相关规定,兹决定暂停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、南澳大利亚州原木进口。相关情况已向澳大利亚主管部门通报。现就进口澳大利亚原木检疫要求通知如下:


一、各海关暂停受理2020年12月3日(含)后启运的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、南澳大利亚州原木报关。


二、各海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口澳大利亚原木检疫,发现有害生物应及时送实验室鉴定。如确认为检疫性有害生物,一律对相关货物作退回处理,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总署。


三、总署动植司将对各海关有害生物检出情况进行风险评估,适时调整检疫措施。


四、各海关要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辖区内进口企业。

特此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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